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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考试大纲】山东省春季高考医药技能—现场心脏复苏

作者来源:山东大专 发布时间:2023-01-30

医药类专业技能考试说明




本专业技能考试说明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《药剂专业教学指导方案》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(行业规范)为依据,结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实际制定。

本考试说明包含医药类专业中7个技能考试项目,主要测试考生运用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以及能够恰当使用设备和用具,熟练完成操作任务的专业基本技能、安全操作、职业规范、节能环保、以患者为中心的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。

项目一  现场心脏复苏


1.技术要求

(1)能熟练完成心肺复苏前的准备工作,并对操作环境、患者状态进行评估。

(2)能正确使用心肺复苏模型,完成心肺复苏操作。

(3)心脏按压位置准确,用力适宜,按压时手臂伸直,垂直向下用力。

(4)人工呼吸时,每次吹气量及速度适宜,吹气时间持续2秒以上,用力均匀。

(5)评估复苏后的状况。

(6)技能操作准确熟练,考生具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。


2.考核资源

(1)环境准备:环境整洁、舒适,室温、光线适宜。

(2)仪器设备:心肺复苏模拟人(不规定统一型号、无需打印抢救结果)、诊断床(也可在地板上)、脚凳、人工呼吸膜(也可以用纱布)、笔、垃圾桶2个。


3.操作规范要求

(1)操作前用物准备符合要求,无遗漏。

(2)考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肺复苏操作。

(3)应变能力强,操作准确、快速、有序。


4.职业素质要求

(1)服从监考人员安排,保持考场秩序。

(2)服装、鞋帽整洁,符合职业要求。

(3)仪表大方,举止端庄,动作敏捷,从容镇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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